第29章

    有才华。

    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了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

    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

    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得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神不守舍。

    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

    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了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

    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

    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一丝丝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

    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是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起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

    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木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

    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