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不语,不敢告诉她,在胤礽死讯传到库伦城的那一日,孙天阙就用这把宝石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他留下遗言,让他将他就地火化,只叫她知道他是病死的,他说这匕首代表了他最心爱之人,能被它刺穿心脏,是他之幸事,死得其所。

     他甚至没谈及来生,因为他知道她已另有爱人,他不敢破坏她的幸福,只想葬身于归化城外,永远守护着她。

     孙天阙终究是如愿以偿了。

     丹卿将他葬在了归化城北的一处山坡上,在那里,能远远的眺望公主府。

     入葬之时,薛思文将他从公主府里带回来的枇杷取了籽,随葬在孙天阙的墓中,还他一份圆满的回忆。

     可惜这草原上的风沙不适合娇贵的枇杷树,所以他们只能在他的墓旁种下白杨,代替他直立于这天地之间。

     丹卿命人将孙天阙的亡讯传回了京城,告知孔四贞,孔四贞只托人带回了一本经书,再无其他话。

     在将那经书在孙天阙墓前烧掉后,丹卿与薛思文携手远眺,目之所及,却是归化城中万家欢庆之景。

     如今已是康熙四十二年,仿佛只是一晃眼的时间,她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整整二十年了。

     二十年前,是她主动去御花园里堵到了康熙,亲手开启了他们父女之间的情谊,二十年后,也是她算计得他不得不杀了自己最在意儿子,亲手将这份维持了二十年的钟爱推远。

     这二十年间,她好似得到了很多,又好似也都失去了,郭贵人、太皇太后、孙天阙、裴端乃至敦多布多尔济和胤礽,都曾叫她在意过,也都永远的离开了她。

     好在,她也不是一无所有,她还有亲手建起的归化城,有漠北广茂的草原,有互敬互爱的兄弟姐妹,有可爱的闺女,还有能携手一生的爱人。

     “等明年春天,我想出去走一走,” 丹卿对薛思文说道,“我想亲自去看看吉兰泰盐池,去看看戈壁沙漠,或许,我们还可以去大姐姐二姐姐那里做做客,我还没见过她们的孩子呢。

    ” 之前她一直将自己困在归化城里,如今,却是想去亲眼看看自己守护着的这片草原。

     她想沿着鄂尔浑河修建棱堡抵御外敌,想沿着官道往外扩张,逐步建起城、镇、村的网络,让满汉百姓能更深入草原,也让牧民们在严冬之际,能有个遮风避雪的地方。

     好像,她能做的,正等着她去做的事情还有好多好多,而如果她愿意抛开来自康熙的压力,一切都会变得更加从容。

     反正如今康熙已经对她没什么期待了,她也不用再小心翼翼的维持平衡,没了敦多布多尔济,她这个土谢图汗部的监国太后,突然就变得更加坚不可摧了。

     “好,我陪着你,你去视察百姓,我去收购马匹,咱们的马场去年出栏马匹已有两千之数,今年若是能再多收些种马,过几年,每年就能产出万余,这可是比大数目呢!” 薛思文笑着答应。

     丹卿嗔怪的瞪了他一眼:“我说要与你携手天下,你却与我算银钱,薛素瑜,你如今是愈发掉钱眼儿里去了!” “没办法啊,我得想办法赚钱养家!我娘昨儿还嫌我败家,说我这衣裳太过奢靡,糟蹋了公主的银子,还说我要是以后敢再跟你撒娇讨赏,就家法伺候。

    ” 薛思文将丹卿搂进他毛绒绒的怀里,他身上穿着的大氅是取沙狐颔下皮毛攒成,又轻巧又暖和,虽不如丹卿穿的白狐裘金贵,却也是民间难见的稀罕物。

     不过这件狐裘还真不是丹卿花银子给他置办的,而是一件来自沙俄的“礼物”。

     与丹卿预想不同的 是,库伦城一战之后,沙俄并没有出兵报复的意思,反而派遣使者,想要与土谢图汗部修好。

     他们如今也是内斗严重,当初肯听胤礽的话出兵,本就是为了抢掠财富,如今见库伦城难以攻破,便改了策略,想通过库伦城的关隘,与蒙古、与大清通商。

     这沙狐皮便是沙俄的特产,他们的商人预估每年能向大清出口沙狐皮数十万张,还有如虎骨鹿茸之类的珍贵药材等,并愿意向库伦城缴纳关税。

     这是一笔意外之财,丹卿并未去问康熙的意见,直接应下了。

     她如今是名正言顺的漠北的主人,她不再需要小心谨慎的事事上报,这种无关兵事的“小事情”,她做得了主。

     所以,这件沙俄送来的礼物就穿在了薛思文的身上,衬得他面如冠玉,愈发的贵气袭人。

     “不怕,容夫人若是要打你,我就带你逃出去,” 丹卿踮脚亲了亲薛思文的脸颊,“咱们素瑜公子,就是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才能配得上男狐狸精的美誉啊。

    ” “男狐狸精?” 薛思文眯起了眼睛,倒是真有几分像狐狸了,他弯腰一把将丹卿抱了起来,就往马车的方向走去,“那今夜,我就好好尽一尽男狐狸精的本分,也省得白担了这个恶名!” 若是明日能叫她起得来床,就算他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