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了东西方审美的男人。

    ” “我一直很好奇,”郑墨阳歪在枕头上问他,“你为什么不写科幻小说呢?你那么喜欢科幻,而且你有很强的理科背景。

    ” “也许是近乡情怯吧,”冯诺一边看边回答,“因为读了太多好作品,所以自己写出来一看,这是什么东西!所以就放弃了。

    ” “哪有一开始就能写出经典作品的,”郑墨阳说,“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尝试一下?” 冯诺一合上书发了一会儿呆,郑墨阳知道这是他思考的外在表征。

    最后,像是给予对方赞许似的,他点了点头,对床上的病人说:“在重置之后,你记得提醒我。

    ” “好的。

    ”郑墨阳说。

     然后冯诺一声情并茂地朗读起来,郑墨阳表面上全神贯注实则漫不经心地听着。

    如果不是冯诺一本人写的,他对科幻并不感兴趣。

    而且冯诺一给人读书还有个坏毛病,喜欢跳过自己不喜欢的情节,导致听众时常觉得前言不搭后语。

    郑墨阳并不想听一个逻辑混乱的故事,他只是觉得对方给自己读书的样子很可爱。

     如同每一个给别人安利自己心爱之物的人,冯诺一希望得到听众的反馈。

    在第二次抓到郑墨阳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嘴唇时,冯诺一板着脸放下书,气呼呼地瞪着对方:“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 “我在听,”郑墨阳说,“刚刚不是把液氧喝下去了吗?” “你根本不是在听故事,”冯诺一揭发他,“你就是在想些不可描述的事。

    ” 郑墨阳很直白地说:“算上去美国,我们已经两个多月没做过了。

    ” 冯诺一从上到下扫了一遍他身上的绷带:“我觉得今年之内都不可能了。

    ” 郑墨阳当然不会提自己想怎么秋后算账,只是用探讨学术性问题的语气说:“我和十年前比,哪个让你觉得更爽?” “什么玩意儿??” “现在,”郑墨阳神态自若地重复了一遍,“和十年前比。

    ” 冯诺一冷眼看着病床上疯狂开车的人,给了对方一个面积很大的白眼:“你自己不知道吗?” “我想听你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