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帮他提书包。

     她就跟个小佣人一样,跟着他的背后跑。

     贵族小学学的很多,马术,击剑这些,她都不会,但是都得陪着沈庚礼。

     当陪练丫头,一直被他欺负。

     甚至有一天她的头发被同班的一个小朋友给揪了,沈庚礼生气的让她把头发剪成了锅盖头,不让她留长头发。

     不让她跟别的男同学说话,不然回去就咬她。

     咬手,咬脸,咬小腿。

     就是各种的咬。

     她痛苦的过了小学六年的时间,每天就想着,爸爸发财吧,这样她可以赶紧离开沈家。

     好在,陈爸也发现,女儿读贵族小学跟同学的差距太大了。

     虽然不用他花钱,但是毕竟是普通人,普通人在一群少爷小姐群体里,太影响女儿的长大了。

     陈爸爸把她带走去上寄宿学校的原因,是因为他问陈独独,有什么生日愿望。

     她的生日愿望,就是可以离开沈家,不想陪着沈少爷上学了。

     她想读寄宿学校,上别的初中。

     陈爸爸还以为她是因为跟别的同学差距太大,自卑,所以初中给她换了个普通的寄宿学校。

     她离开了沈家,再也没有跟沈庚礼见面了。

     她离开后,沈庚礼养狗养了三年,陈独独躲了他三年,再次去他家看爸爸,发现一条狗冲她跑过来。

     可爱的萨摩耶,眼看着要跑到她的面前,被沈庚礼叫住:“陈读读。

    ” 陈读读听到他喊,换了个位置,跑到他的面前,蹭着他的腿。

     他抱起来陈读读,看着陈独独。

     陈独独无语,感觉受到了伤害。

     名字这么多,大黄,二狗,狗子,咪咪,都行。

     非得跟她取一样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