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浊 作品

39佛心善报

    悟,最后悟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以及被捕受惩的情况,寻思这真正叫“因果报应”,也逐渐气顺心平了。

     这样,河下谷清在监狱里倒还能够遵守监规,服从管教,积极劳动。

    1977年3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认定河下谷清在服刑期间能遵守监规,服从管教,有认罪悔改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裁定将河下谷清由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三年。

     1977年8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次下达刑事裁定书,宣布对河下谷清减去余刑,提前释放。

    河下谷清出狱后,原本应该限期离境返回日本的。

    但当时他并没有日本护照,从日本的法律来看他还不是日本公民,日本方面会拒绝允许其入境。

     而且,他的中国籍妻子还没有跟其离婚,于是,中国公安机关就允许河下谷清暂时居住在上海其妻子处。

    当时,河下谷清在国籍问题上有两种选择,一是向中国**提出申请,要求加入中国国籍,取得在上海合法居住的资格;一是向日本驻上海领事馆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日本国籍,返回日本定居。

     根据日本当时法律的规定,河下谷清的这种因战争遗留下的情况,可以作为特例处理,其在中国的妻儿如有加入日本国籍意愿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河下谷清经过一番考虑,又跟妻子儿女进行了充分沟通,最后决定全家都去日本。

     中国方面尊重河下谷清全家的选择,当即予以批准。

    1977年11月12日,河下谷清和他的中国籍妻子及四个子女离开上海,前往日本。

     经过中国监狱的思想改造,河下谷清这时已由一个具有狂热反华思想的侵华日军特务转化为一个热爱和平、笃信佛教的良民。

    他抵达日本伊始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河下谷清庄重宣告:我热爱和平!反对战争!” 第二句话是:“我喜爱中国!”使得一些别有用心的记者目瞪口呆,无机可乘。

     河下谷清回国后的遭遇,是他和全家人绝对想不到的,河下谷清自己的说法是:因为他改恶从善了,所以就善有善报了。

     他的父母当时均已病殁,留下由当地**代管着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