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野美奈子 作品

获救

    Οм他像狗一样蹭着她。

     “那件旗袍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选一件和她一样的给我穿?” 这其实才是太初心里最过不去的。

     先前男人在高潮时放松戒备,回忆起旧情人来是人之常情,她虽然怨恨嫉妒、但多少可以理解。

     但平时就有意识地把她打扮成别人的样子,这点她是绝对容忍不了的。

     “什么旗袍?”陆建华一脸懵逼。

     “就是那件你找人给我做的啊……为什么和肖玉卿在校庆典礼上的那么像?”她不忿的问道。

     “校庆典礼?四山的?我没听明白。

    ”νīργzω.cΟм他摸了摸头。

     女孩不得不又和他解释了一遍,说的又气又委屈,活像是被大人错怪的小孩。

     “我根本就没参加过那个典礼,再说她穿什么谁会记得住,我从来就记不住女人的衣服。

    你那件旗袍,我只是觉得好看、衬你的肤色而已。

    你不高兴的话就剪了,我再帮你买一百件一千件别的样式,嗯?” 陆建华这样的直男,确实对衣服首饰的敏感度很低,对女人的打扮也很少注意细节,只会觉得好看或不好看,顶多再加个性感与否。

     他发财了之后在意自己的衣着,更多的不是因为爱好或习惯,而是作为新贵总希望被人认可,因此名牌奢侈品常年不离身,以免自己被他人看低了去。

     太初坐着不说话,怎么也没想到最过不去的心结,竟然就是个奇怪的巧合。

    她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原谅他,换做以前她是根本不会考虑的,可是绑架让她对生活有了新的审视。

     对一个男人有感觉很容易,但给这种感觉足够的空间、发展成真正的感情,却很难、而且有太多不可控因素的阻挠。

    大多数即使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最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夭折了。

     男人的第一个女人大概是很重要的吧,她吃味是没错,可是和一个死人争风吃醋,实在是和自己过不去而已。

     非要坚持想象中的纯粹,只会让两个人白白地痛苦。

     但是要轻易的说没关系,她又不甘愿。

     “那你把亚特密斯的百分之五的股份给我。

    ”她提出要求,想看他会不会为了自己让步。

     阅┊读┊无┊错┊小┊说:wоо⒙νiρ﹝Woo18.νi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