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第三十三章 帅绝人寰的大帅哥

    每年年初都是各个部门补进新人的时候,顾鼐也好、李湛之也罢,都在这一波的招聘活动中领到了官衔儿。

    都不高,入仕都由从八品干起,倒也算是个出身。

     以上,都是郑琰不知道的。

    她只知道,她又要头疼了。

     郑靖业生日在三月十四,巧的是顾益纯的生日也是这一天,一下子要准备两份寿礼,让郑琰有些忙不过来。

    不能总是送张屏啊、送双袜子什么的,得有点儿心意才行吧?做碗寿面?桥断有点儿老啊!而且吧,那么多兄姊,人家也不是不孝,自己这样有抢镜头的嫌疑,也不够厚道。

     想了想,还是换了一身男装,带着四个婢女,揣上钱,又跟杜氏报备了一下,这天下午的家政课就先不上了,去东市逛逛买东西去。

    杜氏心头一跳:“你要出去做什么?” 郑琰脸皮抽了两下,看来自己的不良记录挺让人吐血的,乖乖解释:“阿爹和先生的生日到了,找不到寿礼。

    我的东西都是爹娘给的,拿出来也不算我的心意,去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

    ” 杜氏这才道:“路上小心,”又嘱咐阿崔,“看好七娘,寸步不许离!” 郑琰低头作忏悔状,看来要让她爹娘忘掉她办过的荒唐事,还是需要时间和靠谱的事情来证明的。

     骑马到东市,行得并不快,马也跑不起来,杜氏令两个家丁给郑琰牵着马“走”过去的。

    到了东市大门口,郑琰下了马,一个家丁把马在旁边的栓马石上系好,守在那里,另一个就陪着郑琰进东市。

     东市里东西特别多,有贵有贱,郑琰一路走一路摇头,很少有比得上家里用的东西。

    看来还是要在“新”这字上下功夫,正这么想着,抬头看到一家文具店。

    郑靖业与顾益纯都是书法大家,对于文具的消耗是比较重视的。

    这其中郑靖业还好些,顾益纯一直都是用的好东西。

    寻找两件难得的大家制作的笔砚送去,倒是比较符合他们的身份。

     受顾益纯的影响,郑琰挑笔墨也是有一套的。

    店主人非常有眼色,笑着上前:“小娘子要看点儿什么?” 郑琰扫向毛笔,店主人道:“小娘子好眼力,这是芒山笔。

    ” “假的。

    ”制笔大师高素,在芒山开场子,他制的笔世称芒山笔。

    顾益纯只用高素做的笔,一次要弄个十几匣,郑琰自从跟了这位老师学书法,也跟着改用这种笔。

    高某人做笔,从用料到工艺都与众不同,闻起来的味儿都不一样,可不是在笔管上刻上芒山二字就能冒充的。

     店主人不乐意了,辩道:“小娘子,老朽这店开了二十年了,从不卖假货。

    ” “老吴你就不要再犟了,连个娃娃都骗不过去。

    ”带着磁性的男声从店铺深处传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慢条斯理地踱到了店主人身边。

     郑琰想,她当时的样子一定很蠢,仰着个头、微张着嘴、瞪大了眼。

    实是因为眼前这一枚帅绝人寰的大帅哥啊! 大帅哥俯下身,笑得颠倒众生:“小娘子好眼力啊,这确不是高素亲制的,却是他的徒弟做的,师徒都在芒山住,说是芒山笔,倒不算太骗人。

    ” 店主人不再和蔼可亲,黑着脸推着四处放电的家伙往外赶:“去去去,郎君无事不要闲逛,夫人怪罪下来,老奴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