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月还寄十块钱回来,可自打老人走后,就一分钱没往回寄过,不但如此,这月宝妞爸还寄了封信回来,单方面宣布两人的婚姻无效,他要离婚。

     孩子他不要了,家里的财产也不要了,家里头的东西他就“十分大度”的让给柳绵绵了。

     可家里还有什么财产? 原本家里就是一贫如洗,老人临走前看病又花了不少,一月十块钱,那是看病都不够的,连原主陪嫁的新棉絮都被王大柱带到了城里,那是家里最值钱的东西了,剩下的就是两间房。

     这破房子,还是宝妞太爷爷那一辈造的,茅草盖的棚顶,连下大点雨都能漏,就这还跟施舍一样,原主着急上火可也拿他没办法,毕竟人家在城里,她连进城的路往那边走都不知道。

     而王大柱呢,最近还升了官,又跟白月光破镜重圆,宁可养着别人的孩子,也不愿意给自家娃吃饱些。

     宝妞三岁大,也就见过她爸一面。

     偏偏王大为家的跟原主说,王大柱养着白月光的便宜儿子,读着城里的幼儿园,喝着牛奶吃着鸡蛋糕,豆浆买一杯倒一杯,喝不下都没自家亲闺女的份。

     原主一气之下就嗝屁了,睁开眼芯子就换成了现在的柳绵绵。

     虽说柳绵绵是个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社畜,一辈子都没结过婚生过娃,但是道理她明白,到了这个份上,谁甩了谁还不一定呢。

     光想到后面的剧情,柳绵绵就气得肝疼。

     在原著中,原主气死后,王大柱把闺女宝妞接去城里。

     说得好听是要接宝妞去享福,但其实就是拿她当小保姆,那个时候白月光刚刚流产,王大柱为了他的光辉形象,自然不能去请保姆的,于是才三岁多的孩子,就被使唤来使唤去,后来王大柱发达了,白月光带来的便宜孩子八十年代就去欧洲留学,而宝妞却被一直留在了家里。

     当初看到这个剧情,柳绵绵差点没被气死。

     被这种男人气死,原主也真够亏的。

     但她既然得了原主的身体活了下来,宝妞又是这么可爱这么乖的孩子,她自然不会不管这孩子。

     王大柱以为谁挣的钱就该归谁,便是这时候的村里人也这样认为,就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