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自去了后面。

     沈韶光让阿圆去邱大郎那儿买几个胡饼,又盛了些红烧排骨放在食案上出门的时候炖上的,这会子已经骨酥肉烂。

     这个时代,有些余钱的才一天吃三餐,没钱的只吃两餐,沈韶光觉得于三肯定没吃午饭。

     等于三回来,沈韶光道:“吃饭吧。

    ” 于三看沈韶光一眼,坐在案前吃起来,想来是真饿了,吃得不慢,但样子并不粗鲁。

     等他吃完了,沈韶光问他味道。

     “糖放多了,盐放少了。

    ” 沈韶光挑眉。

     “比我做得好。

    ” “……!”行吧,至少有个好舌头。

    沈韶光一向擅长发现自己人的优点。

     沈韶光跟于三解释,长安人嗜甜,又是空口吃的下酒菜,故而糖放得多一点,盐要少一点。

     于三点点头。

     “能做鱼吗?后面还有条一尺多长的鲤鱼!”既然吃饱了,就可以干活儿了,店老板当然要考较一下新厨师的实操水平。

     于三再点头,问沈韶光:“现在就做吗?得趁热吃。

    ” 沈韶光笑道:“没客人的话,我们自己吃。

    ” 于三便什么也不说了,自去厨下小水缸里抓了鱼,拿到后面杀。

     见他杀鱼的手法,沈韶光心里一松,嘿,至少以后杀鱼不犯愁了。

     每次看阿圆那货拿个棍子砸鱼,沈韶光都替那鱼浑身疼,关键有时候是砸懵了没砸死,收拾的时候,那鱼还诈个尸,拍打拍打尾巴,身子一抽一抽的。

     所谓“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沈韶光不是君子,也不能远庖厨,但心里还是有点不落忍。

     于三就干净利落多了,一刀毙命,绝对的刽子手水平。

     杀鱼干净利落的于三,取肉也干净利落,头尾剁掉,只要中间肉厚的部分,去皮切段,然后略码一码味儿,裹了薄薄的蛋清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