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赵耳朵 作品

第113章

     我想这女孩应该是害羞了。

    毕竟那天她的高筒袜全都被刮破了,大腿都露出来了,是应该害羞。

     那天晚上李竹笙没有出去,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熄灯后对我说:“陈启明,今天找你那个小姐你认识吗?” “不。

    ” 李竹笙有些兴奋,睁大眼睛看着我,“她叫荀桦,是法律学院的,为什么会来找你?” 我翻了个身,说:“不知道啊。

    ” “别这样嘛,”李竹笙说,“太不够意思了。

    ” 我干脆坐起来,问:“好吧,你要问什么?” 我对李竹笙是感激的。

    上次那件事也没听他声张,陈啸虎闹的时候他还帮忙拦了一下,知道我与众不同他也没刻意避嫌,无论什么角度来说,我都欠他一个人情。

     李竹笙坐起来,说:“我想追她。

    那女孩儿太漂亮了,而且她身材很好……” 我愣了一下,觉得他有些太轻浮了,这才第一次见面就追人家? 不过也不管我事,我说:“好。

    ” “那你帮我个忙?” “嗯。

    ” “帮我写封情书吧。

    ” “……” “你写字好看。

    ” 我又躺下了,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我还没给孟穹写过情书呢,怎么能先给一个女的写。

    于是我说:“你自己写,我帮你誊写。

    ” 后来我帮他抄了一遍。

    李竹笙是个典型的理科生,写字很混乱,都粘在一起,分辨很长时间都不知道他写得到底是什么,尤其是他还想引经据典,许多诗词都是我没见过的,到后来也懒得给他查了,看着是什么就写什么。

     李竹笙在高中的时候谈过恋爱,但是大学还是第一次主动追女生,那时候还不流行当面告白,大部分都是写一张纸条过去,李竹笙很紧张,托人把信放到荀桦宿舍里之后,才发现他忘了署名。

     不过这些事情是我不知道的,考完试我就直接回去了,而李竹笙害怕被拒绝,所以他是在考完试那一天才把信放到荀桦的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