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学毛笔字是个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静气,十年八年磨下来,狗刨字也能刨的颇有特色。

    可惜胡娇如今致力于发明别的笔,比如比较好用的铅笔或者鹅毛笔。

     虽然过程比较曲折,可是对结果她充满了信心。

    唯独对学毛笔字……就不怎么有信心了。

     她又嫌许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许清嘉的书来,她盯着书让许清嘉读,这就是一个简繁转换的过程。

    可是读过两章之后,她便发现许清嘉似乎会背这本书,兴致上来,她索性坐他对面,一篇篇往下盯着让许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学字。

     胡娇这种学习方法,也只能用于她这种简体都认识,繁体半吊子的货。

     许清嘉越背越有劲,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当初进考场之前紧张的复习时间。

     等三本书看完之后,胡娇惊呆了。

     这种“把所有书倒背如流”的学习方法也太凶残了! 她随便抽一篇许清嘉的书,提个开头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许清嘉也很久没背书了,兴致上来,索性陪着她玩了半晚上,最后倒意外的好眠。

     后来他发现,心情不好的时候,背背书倒能排压解难。

    最重要的是对面一定要有人捧着书一句句盯下去。

     胡娇深深的陷入了一种名为“碰见一只学霸好想咬死他”的情绪里去了。

     她除了力气大些之外,旁的长处还没发现呢。

    如今再让她对着一只学霸,都不能好好吃饭了。

     哪里还吃得下去啊? 智商上的优越性一下就凸现出来了,压力太大啊! 她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这么好的记忆力的。

     被许清嘉在智商上强力辗压,胡娇想来想去,唯有扬长避短,才不能被他瞧不起。

    于是索性每日晨起在楼下院里练习会体能。

    训练方法参照前世。

     许清嘉默默看了两回,终于有天忍不住问了:“阿娇,你这好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