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七郎 作品
第30章
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洗漱吃了朝食,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要主动一点儿,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
不过,该有脾气也要有,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太缺乏攻击性了,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大姐。
”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洗漱吃了朝食,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要主动一点儿,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
不过,该有脾气也要有,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太缺乏攻击性了,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大姐。
”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