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七郎 作品
第34章
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
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
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
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
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
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 廊下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
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
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
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
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
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 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