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洗漱吃了朝食,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要主动一点儿,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

    不过,该有脾气也要有,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太缺乏攻击性了,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大姐。

    ”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