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顾承武走到旁边的小活水塘,抄起匕首手脚利落地扒兔子,声线生冷道:“这东西机警难抓,但常见,拿去便是。

    ” 原来是记着刚才江云饿了的事。

     江云睁大了眼睛,鼓起勇气抬头看男人。

    可男人投来的目光依然是漠然生冷的,他又低着头不敢对视了。

     江云声音很小,道出原委:“拿回去,就不是,不是我的了。

    ” 即便声音小,也被武力高强耳聪目明的顾承武一下捕捉到,他只皱了皱眉,没再说什么。

     片刻后,竹林空地处生起一团火焰,被活剥的兔子正架在木棍上烤的焦黄。

     兔肉膻味重,不下大料处理很难吃。

    但顾承武是军中粗人,不讲究精细,胡乱吃下去裹腹就是。

     而江云常年见不到荤腥,已是饿的皮包骨。

    只要是口吃的就觉得好吃,更别说是兔子了,现在这兔子就是山珍海味,还能救他命的。

     江云吃着吃着,眼眶微红,只咬了咬舌头不让自己失态。

     一只兔子顾承武只吃了一个腿,剩下的竟都被他吃了个精光。

     吃饱了,江云才有些难为情。

    自己什么也没有,不知道怎么报答男人的帮助。

     顾承武似乎也不在乎这些,他指着脚下的灰兔皮子道:“这东西我不要,你拿走。

    ”话说完,就背着剪筒走了。

     走到一半,忽然回头,眉头微皱道:“别说今日你见过我。

    ” 江云点头如捣蒜,觉得是顾承武不喜欢被外面的人知道太多。

    他答应不说出去,不能忘恩负义,更多的原因是因为男人命令的语气太吓人,他也不敢说一个字。

     江云饿忘了,在村里没成亲的哥儿单独和男人接触,是要半辈子嫁不出的,最后嫁出去了也只能给一些老头子做填房。

     哥儿的地位甚至不如女子,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