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忽有风将绸吹起,思绪回到那年春日。

     书房里,厚厚的《玉字林》被少女翻到了最后一页。

     她合上书本,自以为会写天下所有的字了,便得意忘形地去缠他: “夫君,我会写这世上最难写的字啦!” 他放下账册,隔着衣袖轻握住她搭上来的手臂,郎君白衣黑发,风姿玉洁,眉眼里全是耐心,“是什么?” “嗯……不如这样!”她眼珠一转,一合掌,“我来写,夫君你看我写的对不对,” “若我写对了,我要云珮阁的那条缕金凤尾桃花裙。

    要红色的哦。

    ” “若我写错了,”她眼珠一转,声音清脆,“夫君便买邺城最时兴的衣裙予我,如何。

    ” 邺城最时兴的衣裙,便是云珮阁的缕金桃花凤尾裙。

     无论如何都是她占便宜,偏她不以为耻,飞快取了朱砂笔,塞进他掌心,笑得眼睛都弯起来: “赌局既开,不容反悔。

    ” 他无奈低叹,却是一脸温柔纵容。

     须臾,宣纸铺开,她咬着笔头仔细回忆着笔画,掌心压着纸张一角,于空白处,如描摹图画那般一点点落笔,唤他来看。

     他看罢却摇头,修长的手执那一支沾了红的朱砂笔,轻轻划去。

     她不服气,又写一字。

     他含笑,划去。

     再写,再划去。

     一连十二个结构臃肿,字形复杂,却都被他用红红的线划去,否决。

    难道这些字,都不是这世上最难写的字么? 她只当他故意刁难,怒上心头,搁了笔轻“哼”一声,赌气不肯再写,摆过头,鬓发银饰急促作响,似乎在发泄心中不满,那眼睫低垂,腮帮子鼓鼓的模样,分外的惹人爱怜。

     分明是她要炫耀卖弄,反倒成了他的不是,郎君望着她的眸光温柔如水,无奈笑着,袖袍一扬,起身绕到她背后,从后轻握了少女皙白纤细的手。

     薄荷香清凉环绕,恰似他在颈侧的吐息,他的手修长好看,指如玉琢,掌心干燥温暖,她感受着郎君指腹的薄茧,不由得转嗔为喜,晓得他这番分明是要帮她作弊,赢下这赌局。

     芊芊自豪地想,其实,她还是个逢赌必赢的小赌神哩。

     前提是,赌桌上是他。

     她满心的期待欢喜,脑子里都是那条桃花裙朝她招手的样子,任凭他握着她的小手,蘸了浓墨的笔尖压在纸上,从左到右画下了一条水平线,赫然是一道极漂亮、极有风骨的……“一”。

     他写完这个一,突然顿笔不写。

     “?”怎么可能?天底下最难写的字是这个?她觉得他在侮辱她作为一个二八少女的成熟的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