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这周只用上三天课。

     假期从周四开始。

    周一起已然是人心涣散,气氛浮躁。

     期中考试被阴损地定在假期结束后,像套在孙悟空脑袋上的紧箍咒,提醒他们不要玩得太放纵,不然随时面临着考试完蛋。

     但无论怎么说那都是假期,夏棠和李子沫约好出去玩。

     地点定在市中心,反正她习惯了住得偏僻,城市那么大,去哪都一样远。

     天气渐入夏天,上周气温骤然升高,校园里脱掉外套的人越来越多。

     女孩们高高兴兴甩下打底裤,拉高制服的腰身,一时之间,学校里满目都是赏心悦目的小腿。

     周二又是个万里无云的晴天,走廊上熙熙攘攘,看热闹的同学趴在栏杆上往下张望,围观楼下走过的两个人。

     A班的林清让和陆霄。

     关于他们两个到底谁能评上校草,一直有所争议,两派各有拥趸,难分胜负。

     今天他们两人倒是罕见地都穿着校服,衬衫的衣领翻折,两个人的皮肤都很白,阳光下一如象牙似的闪闪发光。

     其中一个随意地朝楼上投来一眼,顿时激起走廊里的一阵小小骚动。

     右边三四个女生聚在一起兴奋地吸气,夏棠发现以陆霄这么糟糕的个性,在女生里居然还挺有人气,甚至可以说和校园偶像林清让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比起一点毛病也挑不出来的三好学生,桀骜不驯的坏男孩对青春期女生的杀伤力兴许还要来得更大。

    大家暂时都未成年,成日关在学校里,对异性拥有充分的过剩的想象力。

     边上的女生叽叽喳喳讨论起陆霄身上的纹身,有的说纹在肩膀上,有的说纹在小腹上。

    其中一人认为纹的是一串拉丁文字母,另一人说纹的是一个骷髅头,还有人说纹的是他家死去的爱犬。

     不……他身上根本没纹身。

    夏棠想。

    而且也没养过狗。

     陆霄还不至于有那么酷。

     他也没有玩改装摩托车,或者出去跟人打架斗殴的爱好。

    他倒的确学过射击课,会用枪,上过对枪械自卫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格斗课。

     据说是为了降低被绑架的几率。

     毕竟是独生子,父母双方唯一的继承人,强强联合后的产物,从出生那一刻起继承权就稳固得毫无争议,无论再冒出多少个私生子也撼动不了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