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个傻子不由着她搓扁揉圆?他们那个小家还不是她当家做主……” 丁志钢想到大闺女的性格也是叹了口气:“下乡这几年真是一点长进没有。

    ” 他说完重重拍了下膝盖,仿佛这个动作能坚定他的决心一眼,笑道:“去买点肉给大妮儿做顿好吃的,晚上你们母女俩好好谈谈心,多关心两句。

    你不知道,你关心一句,夸她一句,这孩子能高兴半天,她稀罕你着呢。

    ” 大约是从小没有妈在身边疼着,感情上欠的慌,这孩子在城里那几年就老爱在岳红梅面前表现,喜欢往她妈身边凑,得到她妈一句认可,激动的脸都是红的。

     丁志钢想到这些,失笑着摇了摇头,母女连心,真不是说说的。

     为了接大闺女,今天他请了假,下午也不去厂里了,道:“我帮你一起忙活,好好给她补补,看瘦的……” 岳红梅松了口气,忙起身去拿钱和票,脸上满是笑:“是该买点肉,君君今天也回来,上周见她我瞧着都瘦了。

    ” “是吗?这孩子是苦夏呢,那我给君君烧个海带汤,把掉的肉给她补回去,养白白胖胖的!”丁志钢爽朗地笑。

     岳红梅过来闹他:“走走走,陪我一起去买菜。

    ” 夫妻俩双双笑着出门,背影透着和谐。

     2(修文,改动不大,不用重复看) 那对夫妻一出去丁果就睁开了眼,揉了揉掐过的地方,微微嘶气。

     穿书确定! “这倒霉事儿怎么就让我摊上了呢!” 穿书因素是什么?是她打的负分还是因为跟书里某角色重名? 丁果自觉是后者。

     她在评论区说自己跟某角色重名时还有姐妹盖楼:穿书警告,建议背诵全文。

     这种玩笑很常见,她一笑置之,并不当回事。

     可谁能想到她居然真穿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个角色。

     怎么说呢? 书里的‘丁果’,刚满月就被亲妈岳红梅送回乡下交给婆婆带,却抱了个别人家的女婴回去抚养。

     对外声称是一 铱驊 个对她有恩的干姐妹难产去世,男方家里嫌是个丫头片子,想送人,她为了报答这份恩情,决定抚养这个女孩。

     呸,狗屁的干姐妹,明明是岳红梅白月光的孩子。

     对方并未去世,而是因为犯事下放劳改去了。

     那男人的妻子陪着吃了几年苦,后来跑了,书里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作者忘了,还是丁果看的没那么仔细,忽略了这个不起眼的角色的结局。

     总之,那男人就是岳红梅的执念,以至于不惜冒险抚养对方的女儿,对其宠爱有加,并取名‘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