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校原作 作品
第12章
而不可利用”的);二、直观的、妙悟的(与“思考的”“合理的”相
对而言);三、情感的(“诗歌者,感情的产物也”)。
这些将在后文 中获得进一步阐释。
二、境界创造过程中的四种对待关系 诗的境界(意境)是诗人对生活、自然之美的一种独具只眼的发现 与改造。
抒情诗入驻足于某种动人的生活、自然的形相之前,沉浸其中, 按照客观存在的跟对象本身相适应的“美的规律”,与诗人本身的生活 经验、感情、气质、想象等,去“芜”存“菁”,由“一”窥“多”, 摄取其风神而改造其形貌,这才铸成所谓境界。
境界是“灵物”、(唐 李德裕语),即一种为生气所灌注的“生命”体。
在境界的创造过程中, 主客体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若即若离、相生相克的关系,王氏将这种 关系分成四组相互对待的审美范畴:1.虚实(自然与理想)关系;2.“出 入”关系;3.顿渐关系,4.隐显(“隔”与“不隔”)关系。
在他看, 诗境美的最后圆满实现,跟对这四种矛盾之恰到好处的艺术处理是分不 开的。
(一)虚实(自然与理想)关系 虚实(自然与理想)关系讲诗境内部构成中两个最基本方面之有机 的(一般总是“有所偏重”的)统一,已在本体论中讨论过,此处姑从 略。
(二)出入关系 王氏云:“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
入乎其 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
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 故有高致。
美成能入而不出。
白石以降,于此二事皆未梦见。
”按,出 入关系讲诗人如何深入自然人生,却又并不粘滞,在“入”、与“出”、 的交错中来观照和再现自然人生,构成诗境:其中包含一个摆脱俗“我”。
回到“自我”(王氏所谓“真我”)的问题。
如何“入”?依叔本华,一个观照者,忘掉自己的个人
这些将在后文 中获得进一步阐释。
二、境界创造过程中的四种对待关系 诗的境界(意境)是诗人对生活、自然之美的一种独具只眼的发现 与改造。
抒情诗入驻足于某种动人的生活、自然的形相之前,沉浸其中, 按照客观存在的跟对象本身相适应的“美的规律”,与诗人本身的生活 经验、感情、气质、想象等,去“芜”存“菁”,由“一”窥“多”, 摄取其风神而改造其形貌,这才铸成所谓境界。
境界是“灵物”、(唐 李德裕语),即一种为生气所灌注的“生命”体。
在境界的创造过程中, 主客体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若即若离、相生相克的关系,王氏将这种 关系分成四组相互对待的审美范畴:1.虚实(自然与理想)关系;2.“出 入”关系;3.顿渐关系,4.隐显(“隔”与“不隔”)关系。
在他看, 诗境美的最后圆满实现,跟对这四种矛盾之恰到好处的艺术处理是分不 开的。
(一)虚实(自然与理想)关系 虚实(自然与理想)关系讲诗境内部构成中两个最基本方面之有机 的(一般总是“有所偏重”的)统一,已在本体论中讨论过,此处姑从 略。
(二)出入关系 王氏云:“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
入乎其 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
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 故有高致。
美成能入而不出。
白石以降,于此二事皆未梦见。
”按,出 入关系讲诗人如何深入自然人生,却又并不粘滞,在“入”、与“出”、 的交错中来观照和再现自然人生,构成诗境:其中包含一个摆脱俗“我”。
回到“自我”(王氏所谓“真我”)的问题。
如何“入”?依叔本华,一个观照者,忘掉自己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