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感的事情,更有意义。

     桑景云记得,上辈子她那没读过什么书的父亲,很喜欢看小人书,她小时候家里还有那么几本。

     洪旭应该也会喜欢。

     小人书没多少字,她随便抽点时间,便能写完,之后洪旭自己配个图,就能做出来一本书。

     这年头还没有小人书,儿童读物极为稀少,手上若有一本小人书,能让洪旭成为一群孩子里最靓的崽。

     她也可以练练笔,之后还能顺理成章开始写书。

     她这身体的原主虽识字,但以前从未写过书。

     她若是突然开始写大部头的长篇小说,容易惹人怀疑。

     越是了解这个时代,桑景云越是清楚地意识到,在这个时代女子单身生活,有多么艰难。

     她需要家人,需要亲朋好友的帮助,既如此,就不能让他们怀疑她。

     第13章桑景云花了不到一小时,就将之写完。

     桑景云上辈子看过的,她父亲极为宝贝的小人书,都是一页纸上画一幅画,外加几行文字。

     这样图文并茂的书,很适合孩子看。

     至于写什么故事……桑景云脑海里,立刻就冒出《三打白骨精》来。

     她记得她读小学时,有篇课文便是《三打白骨精》,这个《西游记》里的故事,很适合做成小人书,洪旭应该会喜欢。

     这般想着,桑景云跟洪旭讲了讲这个故事。

     洪旭听完,眼里满是期待,即便是桑景英,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桑景英虽然个子高,但只有十三岁,刚小学毕业。

     桑景云瞧见,对两人道:“你们去帮人写信,我帮你们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如何?” 小人书一页不过几行字,要写的文字不多,桑景云觉得最多花一小时,她就能将《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写出来。

     “好。

    ”洪旭连连点头,拉着桑景英就去写信。

     此时虽已有国外传入的印刷术,但市面上的书籍依旧很少,自己做一本书,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充满诱惑力。

     洪旭和桑景英去写信了,桑景云拿出信纸,开始写《三打白骨精》:“这日,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一座山下……” 她写上一段,觉得配一幅画刚刚好,就换一列,写第二段。

     《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很简单,桑景云花了不到一小时,就将之写完,损失也不过少写了三四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