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黄培成道:“要!”

    都做了那么多准备,他哪能不印?

    他从不看《上海日报》,他们《新小说报》用标点,跟《上海日报》无关。

    黄培成看《上海日报》时,上海地界,很多人同样在看《上海日报》。

    法租界,一栋漂亮又宽敞的洋房里,谭峥泓正在吃早餐。

    他吃的是牛肉粿条,这东西在上海没得卖,是他带来的厨子专门给他做的。

    一边吃早餐,谭峥泓一边看报纸。

    他父亲在来了上海后,便将销量好的报纸,全都订了一遍,每日,都会有专人将报纸送到他家。

    报纸上的字密密麻麻,看得谭峥泓眼晕,他挑拣着排版清爽的报纸,看了些时事新闻,然后便翻出《上海日报》阅读。

    谭峥泓的国文不太好。

    他父亲谭大盛是日子过不下去,去南洋讨生活的劳工。

    因为勤劳肯干,谭大盛被谭峥泓那个更早一些到南洋,开了一家铺子的姥爷看中,娶到了他的母亲。

    之后,谭大盛跟他姥爷借了钱做生意,因运气好,在二十年间将生意越做越大。

    现如今,谭家在南洋有好几个橡胶园,还有好几处矿场,乃是南洋富豪之一。

    谭大盛一心想回来报效祖国,晚清时,就跟某些官员联系上,想回国投资开厂,后来国内局势有变,他的行程被耽搁,也就到了今年才回国,受邀来到上海。

    谭峥泓受父母影响,也一心报效祖国,为此,不惜撕掉爱德华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谭大盛见他态度坚决,也就将他带回国内。

    如今谭大盛在上海办厂,他也就住在了租界。

    谭峥泓对租界生活,极为不适应。

    他会马来语、英语、闽南语,还会一点潮汕话,但不会说吴语。

    国文的读写,对他来说也很难。

    字他是认识的,要读些白话文也不成问题,但文言文,他许多都看不懂。

    他的字,还七歪八扭非常丑。

    这不能怪他,他自幼在英国人办的学校读书,老师讲的都是英语。

    十七岁的他说英语完全没口音,但国文只有上海高年级小学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