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1章

有些男人自尊心很强,受不了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友比自己强,好在谭峥泓不是这样的。

    桑景云笑着哄他:“别生气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

    “那是!”谭峥泓得意地笑起来。

    送桑景云回家的路上,谭峥泓在一家卤味店门口停了停,买了三只咸水鸭。

    到桑家后,他将其中一只鸭子给桑家人加餐,又把剩下的两只咸水鸭给了谭大盛安排到桑家的两个保镖,并跟这两人拉了一会儿家常。

    桑景云看着谭峥泓三言两语跟保镖拉近关系,让两个保镖对他好感大增,有些敬佩。

    谭峥泓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他身边的人,都很喜欢他。

    这也是天赋。

    桑景云上辈子虽然不缺钱,但却是实打实的留守儿童。

    一直没人关心她,而这,也让她不擅长用行动来关心他人,很难信任别人。

    谭峥泓与她截然不同。

    今天白天,桑景云一直很忙,也就没写几个字。

    晚上回到卧室里,周围安安静静的,她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写了一千多字,桑景云才停笔,上床睡觉。

    这本新书对她来说,比前面三本都要好写,也因为这样,她打算双开写另一本书。

    这另一本书,桑景云依旧打算写未来。

    不过那本书,写法跟《穿成包身工》截然不同。

    《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她写的时候会小心一些,尽量不写敏感内容,但另一本书,桑景云打算挑战一下某些人的神经。

    这本书,她会用东兴的笔名来写,名字就叫《俄国未来》

    它不是小说,单纯就是从上帝视角,去写“俄国”的未来。

    桑景云打算上来就搞一波大的,预言一下十月革命,然后就开始写,无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俄国,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可以写未来世界,也可以将她以前在思想政治课上学到的内容写进去。

    这不是一本小说,而是一本她按照自己曾经的现实所写的“幻想录”。

    这本书,肯定不像《穿成包身工》那样好写,但桑景云还是想写。

    这天晚上,桑景云想了很多,睡得也就有些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