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阿崇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那我也来跟你讲讲我。

    ”阿崇语气还是懒懒的,“我这个人,我喜欢很多人,很多事。

    喜欢吃甜的酸的辣的,喜欢贵的好的漂亮的人事物,我喜欢新鲜和未知,不喜欢和另外一个人天天大眼瞪小眼,我怕麻烦。

    ” “我不麻烦。

    ” “你现在就在麻烦我。

    ”阿崇目光开始冷淡,“宁宇,从头到尾我的立场都很清楚,你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自讨苦吃呢?” 然后阿崇就看到这个长得不错的男人,呆呆地看着自己,说了一句:“我控制不住,我真的好喜欢你。

    ” 操。

     阿崇闭上眼睛。

    他心想,这人疯了。

     第22章 其实还是说服过自己的,说服自己不要去在意,去想念,去喜欢一个异国的,复杂的,抓不住的人。

     宁宇穿着那双大半码的AJ回上海以后,给自己订了一个期限,等肩上、颈上的纹画掉了以后,就把阿崇忘记。

     也巧,他回国后马不停蹄地作为新员工入职那家十分有名的互联网公司,开始了忙得团团转的社畜生活。

     汲汲营营地在职场升着级,他也只有在梦里,在疲惫的间隙里,在刷朋友圈看到阿崇发的卖特产的消息时,才会心里微微一跳。

     之后会走神,想一会儿一步之遥,想一会儿阳光沙滩,想那天听过的周杰伦的晴天七里香,想阿崇的手掌。

     走完神他会深呼吸,对自己默念一次:该工作了,不要想。

     大公司,工作节奏快,人情也淡漠。

    他所在的部门工作强度很大,好几个同事的发际线都看得人唏嘘不已。

    这让宁宇想到拿了这家公司的offer后一个同学说的那句:是好的机会,可惜是拿命换钱。

     等慢慢习惯了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节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