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楠文英杰 作品

第144章

    将手机放到桌上,唐?囱?起身出屋去叫林冬。

    到走廊上没见着人,问二姨,二姨说俩人都去外面透气了。

    出了大门也没看见那俩,站扶梯拐角往下踅摸了一圈,却看到林冬在底下正搂着庄羽胡撸背! ――我家组长真是出能劝得了架,入能哄得了人呐。

     唐?囱Ц芯踝约夯鼓芪识?姨要盘饺子。

     【第八卷?完】 TBC 第144章第144章 第一百四十四章 回家的路上,唐?囱Э?车,林冬则在副驾上翻看手机里存储的PDF文档。

    谭晓光所提到的案子发生于二十五年前,而千禧年前的悬案卷宗大部分未录入电子系统,是他当年一个人窝地下二层悬案组办公室半夜睡不着觉时,借隔壁法医办的扫描仪一页一页扫进电脑再整理成PDF文档的。

    粗略估计,累计扫了十几万页的文件,当然没人会因为这些重复性的枯燥工作而给他任何嘉奖,哪怕一句称赞也没,他只是认为自己应该做这件事。

    那些多年未破的案子他几乎都存在手机中,空闲了便拿出来翻翻,有的时候多看几遍,兴许能从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突破口。

     有些人觉得悬案好破,是有好破的,技术到位数据库跟上,有检材有指纹有物证的可以轻松对比。

    可那些没有的呢?悬案之难,大多难在一没案发现场二没周边监控,部分案子甚至连死者身份至今无法确定,失踪者更是毫无踪迹可追寻。

    他可以干等着线索喂进嘴里再启动调查,但那样和守株待兔没有区别,主事者缺乏突破进取的主动性,就不会有如今的悬案组存在了。

     说回谭晓光所提案件。

    这是起一死一失踪的案件,死者为保姆,失踪者为一名不满周岁的婴儿。

    事发地在一处乡间别墅,那个时候的别墅大多是村里的有钱人自建的,而非地产商的杰作,一开始家属以为匪徒绑架孩子是为了索要赎金,连警都没敢报,结果等了三天还没动静,村长怕孩子出事才报的警。

    警方到场调查时,保姆的尸体还冻在冰柜里。

    痕检在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非家庭成员以外的足迹和指纹,并且以当时的技术手段,微量DNA提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以至于该案一直没有锁定目标嫌疑人。

     有意思的是,警方没在家中找到嫌疑人遗留的痕迹,但搜到了藏于车库里的可/卡/因和上百万现金。

    原来这家人的财富皆为男主人贩毒所得,而当时男主人不在家,后面警方追到深圳才将其抓捕归案。

    被抓时男主人正在和境外来的毒贩子做交易,现场了缴获数公斤毒品,据说此人最终被判了死刑。

     失踪的是男主人的外孙,他女儿貌似智商有点问题,答非所问,从出事到配合警方调查,都是女主人一己面对。

    把保姆尸体冻起来也是她的主意,现场几乎被破坏殆尽,这也是痕检提取不到有效证据的主要原因。

     家里还有个上门女婿,事发时正在夜/总/会里醉生梦死,直到警察找上他才知道孩子丢了。

    当时最先被列为嫌疑人的就是这个上门女婿,他花销无度,还赌,在外面欠了一屁股两肋的烂账,有伙同他人绑架自己亲生儿子索要赎金的动机。

    另外痕检在现场没有发现门窗被破坏过的痕迹,考虑绑匪是用钥匙进门的,或者在别墅里有内应。

    然而调查来调查去,这上门女婿没作案时间――从孩子失踪前二十四小时到警察找到他,他就没离开过那家夜/总/会。

     那个时候办案没那么讲究,进去先拾掇一顿。

    这哥们肠子都快吐出来了,硬是不承认孩子失踪和自己有关。

    不过后来他被老丈人供出来了,也参与了贩毒,貌似是被判了无期。

    如此一来家里就剩女主人和傻闺女了,孩子的事儿追了三个月,没结果,再后面警方实在抽不出人手来调查这起案子,厚厚的卷宗终是被堆到箱子里,积尘遗忘。

     给谭晓光后台发私信的是该案的亲历者,赵真禹,当年那位保姆的儿子。

    案发时他年仅十岁,和妈妈一起住在雇主家里,白天去镇上上学,闲时帮妈妈打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