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印象深刻。

     季司早被赶来的简夏带走时,路北辰的视线刚好落在他匆忙收起外设的指尖上。

     如果那副键盘太丑,路北辰可能对此不会有印象。

     但是那副键盘丑得实在是太过于牛b,路北辰总觉得莫名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

     职业多年,喜欢在外设上标新立异的职业选手并不少见,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不同于其他人的风格,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别具一格。

     但是像那位少年一般如此炸裂的风格确实少见,在全竞圈内找不到第二个。

     不知道现在的游戏主播是不是刮起了另类‘时尚’的浪潮。

     年轻人的潮流,路北辰有些看不懂。

     等等…… 游戏主播? 路北辰想起来那把键盘为什么会有些眼熟了。

     路童电话手表的屏幕实在是有些小,当时展示给他看的时候,路北辰并没有看得太清楚。

     只依稀记得,小小的屏幕被深深浅浅的各类粉色填满,灵巧的指尖在浓郁的粉色中上下翻飞,是整个屏幕中唯一清秀的一抹白。

     在过于艳丽的色彩中,解开了一点点‘腻’。

     他的阿狸玩得不错。

     路北辰想。

     只是在路人局的高段位排位赛中,能打出这样的操作和意识的玩家,虽不多见,却也并不算稀少。

     路北辰回神,没继续想下去。

     眼见着罗斐还在埋头苦吃,他们两个人几乎吃掉了四个人的饭量,罗斐以一顶三,此时还妄图再让服务员给自己添加一份主食。

     路北辰坐在一旁充当一座雕像,冷冰冰的。

     还不如那只软乎乎的青蛙崽。

     起码人家还会笑。

     - 昏睡了一天一夜的季司早,终于在第二天的清晨醒了过来。

     刚一睁开眼,那只会说话的猕猴桃猛地凑了过来,占满季司早的整个视线。

     季司早:……? 又起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