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校原作 作品

第5章

     “千百度”上下求索的“那人”,业已获得“蓦然”之一瞥,也仍然处 于,也许永远处于那个“灯火阑珊”之中。

    附带提一下,清人陈廷焯对 稼轩此词,讥之为“了无余味”。

    大约在他看,随着”。

    那人”的一“露” 色相,词的“沉郁”“浑厚”之“伸”之“味”,也就蓦然飘失了。

    其 实“灯火阑珊处”犹之“宛在水中央”,而“那人”“伊人”亦不过终 古一“那人”一“伊人”而已。

    如同王氏说的:“理想者可近而不可即, 亦终古不过一理想而已矣。

    ”(《红楼梦评论》) 第三,艺术作品、艺术境界的创造,都是“后天中所与之自然物”, 经过某种“补助”,使之同先天的“美之预想”(与该自然物的理念相 一致)“相合”的结果。

     在叔本华,艺术家、诗人头脑里朦胧地存在着“美之预想”,即某 种对象的理念,仿佛该对象的“美”的理想的样本:在后天的“自然物” (包括人)中发现似乎与之相象的东西,于是“唤起”了自己原先模糊 认识的那个样本,并据以对此“自然物”给予“补助”,使那个朦胧的、 游动于诗人眼前的样本,通过对该“自然物”的“补助”,而终于“入 于明晰之意识”。

    这样先天(理想)后天(自然)“相合”的结果,就 是该“自然物”的理念的显现。

    这种颇为神秘的“似曾相识”,就象《红 楼梦》里宝玉初见黛玉,说是曾在哪里见过的。

    但叔本华把艺术美与境 界的创造分了“一半”给实际的“自然物”。

    他宣称:无论诗歌或者绘 画雕刻,都需要经验作为一种“蓝本或模特儿”(按,王氏对此略而未 译)。

    把这样的“模特儿”提到它的理念的高度,并以“非常之巧力” 再现之,这就构成艺术品或者艺术境界了。

    在叔本华看,艺术的任务决 非描写现成的“自然”(包括人),而是“解自然之嗫嚅之言语而代言 之”,产生出“自然经过一千次试验而终‘于无法产生出来的”东西。

     这其实就是该自然物(包括人)的理念之充分显现。

    比如在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