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感谢投 作品

第42章

    ,甚至明确写到,“红发女人狡猾,虚伪,恶毒,阴险”。

     尽管这句话的讽刺意味居多,但确实证明了当时对红发女性存在诸多偏见。

     薄莉始终不知道,原主的母亲为什么要把原主打扮成男孩。

     但她愿意相信,这是一种保护,而非重男轻女。

     之前买的裙子都被铺在床上。

     薄莉顺手拿起一条印花裙子,换在身上。

     她的头发很短,还没到耳朵,但换上裙子后并不显得违和,反而显出几分利落的野性。

     戴上粗呢女帽,在下巴绑上系带,薄莉觉得就算自己现在走出去,也不会有人发现,她是住在这里的“克莱蒙先生”。

     这个时代,不是没有女性公开穿男装,但都是在剧院或马戏团表演的艺人,上不了台面。

     真正的淑女是不会穿裤子的。

     对她们来说,裤子仅存在于裙底之下,是绝对的隐私与禁忌。

     穿裤子,就好比 当众裸-露大腿只有跳康康舞的女郎才会把自己衬裤露出来。

     观众爱看男装丽人的表演 台上的女性自以为衣冠整齐成为了女性化的绅士。

     实际上在台下观众的眼里她早已是不着-寸-缕。

     可惜埃里克不在这里不然她真的很想试探一下他对女装的态度。

     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她是女孩并没有看过她穿女装的样子。

     也许她的吻对他的作用微乎其微就是因为她没有换上女装? 薄莉恨自己看完《歌剧魅影》的小说后没有把这本书缓存下来而是顺手删掉了。

     不然这时她可以拿个笔记本一边看一边整理原著的细节最好顺手写个攻略出来以防某天记岔了某个细节不幸死在埃里克的手上。

     不对。

     谁说没有原著就不能写攻略呢? 薄莉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待多久。

    现在她还记得原著的细节但是一年、两年、五年……十年后呢? 谁知道那时候她还能不能记住? 想到这里她立即拉开客房书桌的抽屉翻到一个空白笔记本用钢笔写了起来。

     她不担心埃里克能看懂他再聪明会的语言再多也不可能看懂简体字。

     简体字的来源复杂尽管现在已经有了雏形但距离现代的简体字还缺乏上百年的演变与革新。

     除非他再找一个华人一个字一个字给他解读否则靠自己读懂的概率为零。

     薄莉先是写下了原著的剧情梗概又标注了原著跟音乐剧、恐怖片的剧情差异最后告诫自己: 如果他要杀你化解危机的最好办法是亲吻、拥抱以及任何肢体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