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嘶……”曹烨倒抽着凉气,费力地抬起胳膊活动着,“谢了啊。

    ” 梁思喆站在床边看着他:“要不要扶着你下床走走?” “不用了吧……”曹烨觉得自己今天已经把出生以来该丢的脸全丢光了,何况他好像只是上半身麻得严重一点,腿上的问题倒不太大。

     “那我出去了。

    ”梁思喆说。

     “哦,”曹烨随口问,“去哪儿啊?” 梁思喆没回答,把木吉他放到窗台上,拉开窗户,抓着窗棱,一抬腿爬上了窗台,整个人蹲在窗台上一矮身,就从那页窗户中钻了出去,然后一只手探进来,把那把木吉他拿走了,最后还不忘从外面关上窗户。

     这身手够敏捷的,坐在床上的曹烨看得一愣一愣的这是要去哪儿啊? 曹烨从床上下来,光着脚走到窗边,拉开窗户朝上看,梁思喆肩上挎着吉他,一只手握着楼侧的水管,另一只手抓着上一层楼的窗户下沿,以水管跟楼墙连接的细铁板作为脚下的过渡,爬得有条不紊那架势看上去像个作案老手,不出几分钟已经成功踩上了四楼的窗沿。

     曹烨其实特想冲着上面喊一声,吓他一跳,但又害怕他一脚踩空,真跌下来了。

    这楼虽然不高,但从四层掉下来怎么也得摔个半瘫,于是他忍住了,就那么看着梁思喆按照刚刚的方法又爬上了五楼。

    最后一条长腿在空中划出利落的线条,梁思喆整个人爬上楼顶,看不见了。

     第17章 天台上夜色沉沉,巷道的路灯无法照及这个高度,全靠头顶那弯月色照明。

     与之相应的,楼下的烟火气和喧闹的人声也飘不上来,唯有夜风习习,这里实在是难得清净。

     梁思喆不是第一次爬上天台了。

    在他之前,除了楼顶修理工,大概还没人爬到这上面来。

    一楼二楼的来人都是些过客,那些住在三楼招待所的人早出晚归,只把这里当做一处用来睡觉的容身之所,哪会有这份闲情逸致爬到楼顶来寻觅清净。

     梁思喆蹲下来,把天台一角处的一块砖头搬开,抽了一张报纸出来那是他前几天晚上拿上来的。

    他把报纸铺到天台边上,坐上去,两条腿搭到下面。

     平常人多少会有些恐高,但梁思喆在这方面天赋异禀,他非但一点也不恐高,相反还很喜欢站在高处往下看,越高越好。

     他把挎在肩上的木吉他拿下来搁到腿上,右手随意地拨了拨琴弦。

    那驻唱说得没错,换了弦之后,这把木吉他的音色的确还不错。

    下次见面,请那人吃顿饭吧。

    梁思喆想。

     梁思喆是学小提琴的,从四岁就开始抱着小提琴“锯木头”,人生十七年里,他拉小提琴的时间比睡觉的时间还要多得多。

     但音乐附中的学生以多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