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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到这里不得不再拽本群另外两个关键人物下场:付斯----我抽一半风抽一半,和白雨洋----海绵羊羊。

     剩下唯一的女孩子,就是沈清妙。

     其实林予路刚刚出现的时候,我们一群人都挺喜欢他,起码我挺喜欢他。

    没人会不喜欢长得好看无攻击性的人,就和现在没有人不喜欢男老婆和女老公是一个道理,更何况刚认识的时候,林予路的嘴巴很甜。

     说起来林予路比我们大一届,是高三的学长。

    握画笔的人身上总带着点苍白脆弱的文艺气息,这点在我和付斯白雨洋这种手只会用来打篮球和打飞机的暴躁老哥之间,已很是可贵。

     我们碰面的第一天,林予路就提出:我们建个群组吧。

     而他给出的理由是:我想多了解了解你的朋友。

     当时的纪树看他一眼,没说话,算是同意了。

     孽缘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我说了,从小到大我对纪树的感情生活和性取向就保持了十二分的尊重,更何况本群无直人----除了我和白雨洋,我俩就是我们这间湾仔大酒店里唯二的直升电梯。

    所以一开始我对林予路拉群的想法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甚至在林予路语气低落地讲自己没有这么好的朋友觉得很羡慕的时候觉得他有点可怜。

     后面我偷偷和纪树说:不会真有人没朋友吧? 纪树就笑。

     付斯那天是最后一个进群的,群里当时在聊些什么这么久之后我早已经忘记了,但是付斯开口后林予路说得第一句话,我肯定我这辈子都不会忘。

     他说---- “你讲话好像我前任啊。

    ” ----我感觉付斯当场死了。

     付斯像前任这种话,林予路后面还讲过好几遍,讲到第三遍的时候,付斯私聊我,告诉我他决定再也不要当着林予路的面讲话。

     后来为了避免再有尴尬的局面出现,付斯开始避开纪树和林予路。

     白雨洋害怕付斯一个人寂寞,跟着也脱离我和纪树,每天陪他上学吃饭去了。

     当时,我们四个人都以为纪树很喜欢林予路。

     所以付斯才会作出这种选择。

     我倒是依旧和纪树厮混在一起,在林予路的眼神里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纪树和我是好兄弟,我可是直男。

    ” 于是林予路注视着我的眼睛终于微笑起来。

     群消息还在一条接一条地弹。

     付斯:当年我还以为你多喜欢他,对他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的,他说拉群就拉群,搞得我都不敢出现在你俩眼前,生怕因为我破坏了你俩感情。

     我接话:我当时也以为! 纪树看我一眼,低头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