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校原作 作品

第10章

    一贬辞(如对金钏、尤三姐、司棋等那样),且不能不哀叹其“最壮美”。

     凡此皆与叔本华人生解脱之说显相背戾,而归向现实主义的理想上来。

     对王氏来说,这毋宁是一种进步现象。

     就诗人本身的“合乎自然”言,无论“自然之眼”、“赤子之心” 或“无我”、“以物观物”等等,均属对这一命题的肯定与引申发挥。

     其中一味归之天才与彻底摆脱“意志”之说,形而上学的神秘成分较多; 然要求诗人观物尽可能“客观”,抒情尽可能“自由”,屏势利,忘毁 誉,不“意竭于摹拟”,不“力困于雕琢”,则虽在今天,仍不可废。

     王氏亦曾宣称,“有文学之天才者”,“又需有莫大之修养”,且标示 此种“修养”所必经之由渐而顿的“三种境界”,其中“衣带渐宽终不 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云云,艰辛专一,一至于此!则又与其唯天才论 恰相矛盾。

    在这点上,比之康德之淡鉴赏力修养,似更深入了一步。

     至于境界客体之“合乎自然”而又“邻于理想”,在王氏,如前所 述,实以创作对象(自然与人)的理念化为依归。

    但在具体赏析作品时, 却又对叔本华之说往往有相当的生发,比如: 第一,美与真合,而真重于美。

     王氏在诗词意境中所追求的物之“神理”与“魂”,人之“伊人” “那人”,都具叔本华式的“理念”的意味与实质。

    他所标举的”“真 景物”“真感情”,都非自然历史原本的真,而实为理念的“真”。

    王 氏意之所重似在:诗词境界的构成。

    即美的显现,但美必合乎理念的真, 宁可改变某些自然以得此真,而不可舍此真而拘守自然,宁可牺牲某些 美以就此真,而决不可屈此真以就美。

    这从王氏之论《楚辞》与元曲的 美,可以概见。

    前者如刘熙载称“《离骚》东一句,西一句,天上一句, 地下一句”;王氏亦谓“《天问》《远游》,凿空之谈,‘求女’,谬 悠之语,庄语之不足,而继之以谐”。

    (《屈子文学之精神》)诗人发 愤抒情、“感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