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校原作 作品

第29章

    的特征。

     大抵美壮之间实际存在着许多虽近似而实不全同的、极为精细微妙 的美的领域司空图《诗二十四品》及后世许多续作者,虽极力摹写、区 分,而实无可穷尽。

    又,境界的小大与美壮之间,也并无不可逾越的鸿 沟。

    “咫尺应须论万里”(杜句)“小”中可以含“壮”:“万斛 之舟行若风”(杜句)“大”中亦不能无“美”。

    它们往往相互渗 透转化。

     王氏在《红楼梦评论》中云:“美术中之与二者(按,优美宏壮) 相反者,名之曰‘眩惑’。

    ”它“使吾人自纯粹之知识出,而复归于生 活之欲”。

    此说本于叔本华:“妖媚或魅惑,利用直接诉诸意志的种种 对象,必然地刺激这个意志”,因而“把观照者拉出审美静观之外”, (叔书,一,268)叔本华谴责某些画家,画水果,不把它当作大自然的 一项美的产品来看待,却画得来仿佛强迫人们“去想它是可吃的”。

    他 赞美古代艺术家的深体像“被理想的美所充实”,用的是一种“纯客观 的精神”;而后世的这类作品却往往“用一种主观的精神和低级的色情”。

     (同上,269)王氏讲词中“淑女与倡伎之别”,亦意在划清优美与眩惑 的疆界。

    惟美壮与眩惑有时颇难截然区别。

    (如王氏将《西厢记》之《酬 简》、《牡丹亭》之《惊梦》误划归眩惑)故亦须从整体上以一种“客 观的精神”分别对待之,视其中有无带普遍性的“肫挚之感情”,以及 符合独具特征的审美的要求,以为断。

    以词而论,“劝我早归家,绿窗 人似花”(韦庄),固不失为优美;而“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牛 峤),也未必不算壮美。

    “荡子行不归,空床难独守”,虽出倡伎之口, 却不得目为“鄙秽”;而“良夜灯光簇如豆。

    占好事,今宵有”云云(周 邦彦《青玉案》),虽出名词人之手,亦只能归于眩惑。

     大抵眩惑与美壮之分,“在神不在貌”(王氏语)。

    以独创性的艺 术方